:::
洪育棋主任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7-03-13 | 點閱數: 17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3 月 2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60014979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

  • 未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得否兼任教育部中北區能源科技教育區域中心計畫之協同主持人等職務.pdf
    1) 未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得否兼任教育部中北區能源科技教育區域中心計畫之協同主持人等職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