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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許永昇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8-07-25 | 點閱數: 598

臺南市新營區新興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一般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7.07.25)

〈第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 依據:、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ㄧ般代理教師

產假缺併

育嬰留職停薪

1

1

107/08/30-108/06/30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107/08/30-107/10/11產假(日薪)

107/10/12-108/06/30育嬰留職停薪(月薪)

(實際假別以確定生產日及核定日期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長期代理教師,需擔任級任教師及協助學校行政工作。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07月 25 日(星期三) 12 時 00 分至

107年 07月 30 日(星期一) 16 時 00 分止

 

    二、方式:

        (一)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二)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三)本校網頁(https://schoolweb.hhes.tn.edu.tw/index.php

  • 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

肆、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次或第 3 次招考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太南里 316號,電話: 06-6523779#12 )。

    三、應繳交證件:

        (一)資料登錄:有意者請於 107年 7 月 30 日(星期一)16 時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
           
系統( http://104.tn.edu.tw/ )完成資料登錄。

        (二)繳交資料履歷表一式 3份(含個人簡介、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專長相關證
            明、服務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A4 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5 頁,個
            人資料恕不寄還)

        (三)繳交期限報名期限內,掛號郵寄送達(非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本校教導處。

第 1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7年 07月 25 日(星期三) 12 時 00 分至

107年 07月 30 日(星期一) 16 時 00 分

第 2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7年 07月 31 日(星期二) 15 時 00 分至

107年 08月 01 日(星期三) 16 時 00 分

第 3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7年 08月 02 日(星期四) 15 時 00 分至

107年 08月 03 日(星期五) 16 時 00 分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
           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第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

甄選日期

107年 7月 31 日(星期二) 9 時 00 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9時 30分起甄選。

第 2次招考

甄選日期

107年 8月 2 日(星期四) 9 時 00 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9時 30分起甄選。

第 3次招考

甄選日期

107年 8月 6 日(星期一) 9 時 00 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9時 30分起甄選。

  •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四上國語領域,南一版(第 3 冊),單元自選。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9 分響鈴第一次, 10 分響鈴第二次,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6-8 分鐘。

  • 於試教最後一位應試完後隨即舉行口試。

   四、總成績採計試教 50%及口試 50%,若成績相同者,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 7月 31 日(星期二)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 8月 2 日(星期四)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 8月 6 日(星期一)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錄取報到:

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107年 7月 31 日(星期二) 14 時 00 分

第 2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107年 8月 2 日(星期四) 14 時 00 分

第 3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107年 8月 6 日(星期一) 14 時 00 分

  • 其他

    一、如遇臺南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或天然災害、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schoolweb.hhes.tn.edu.tw/index.php 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申訴專線電話: 06-6523779#12 (教導處)  信箱: j410348@tn.edu.tw

    五、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6523779#12 (教導處)

六、考試相關事項: 06-6523779#12 (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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