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9 月 10 日南市教政字第 1071015120 號函辦理。
二、重申同仁應遵守「應對進退均有據,利害關係要迴避,請託關說要思考,廉潔自持最重要」、「不送禮、不受禮」之廉潔規範。